黄价工服[2018]64号 黄冈市物价局转发省物价局关于规范有线电视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Dec 2, 2021 | 作者:
黄冈市物价局转发省物价局关于规范有线电视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湖北省楚天视讯网络有限公司黄冈分公司:
现将《省物价局关于规范有线电视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鄂价工服〔2018〕55 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黄冈市区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收费仍维持现行标准不作调整,即:
1、居民用户:主终端每月 24 元,副终端每月 6 元。
2、非居民用户:按不超过居民用户主终端基本收视维护费标准,由双方协商收取。
3、黄州区所属乡、镇、场及农村数字电视收视维护费主终端每月 22 元,副终端每月 6 元。
二、其它规定严格按照鄂价工服〔2018〕55 号文件执行。
三、本通知自 2018 年 6 月 1 日起执行。《黄冈市物价局关于规范市区有线电视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黄价工服规〔2014〕57 号)同时废止。
黄冈市物价局
2018 年 5 月 31 日
红头文件:黄价工服[2018]64号 黄冈市物价局转发省物价局关于规范有线电视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pdf
- 上一篇: 图解《民法典》
- 下一篇: 预告 | 第十届湖北省黄梅戏艺术节:今晚上演《江水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