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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田县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开展第四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及第三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Apr 15, 2025 | 作者:罗田县文化馆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养好非遗传承人,让非物质文化遗产绽放出更加迷人的光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规定以及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罗田县文化和旅游局将组织开展第四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及第三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推荐申报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罗田县第四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评定

(一)申报范围

本次申报的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主要包括:民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曲艺,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传统美术,传统技艺,传统医药,民俗等十大类别。

(二)申报条件

1.具有突出的历史、文化、科学价值。

2.在我县范围内具有代表性,且在一定群体中世代传承、活态存在。

3.具有展现我县文化多样性的典型意义。

(三)申报材料

1.申报书:包括项目名称、申报地区或单位、项目简介、基本信息、项目说明等。

2.辅助材料:包括代表性图片、录音、录像资料及相关证明材料等。

(四)申报评定程序

1.申报单位或个人上报至县文化馆(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2.县文化和旅游局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公示并报送县人民政府,确定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二、罗田县第三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申报评定

(一)推荐申报范围

本次申报涵盖我县已公布的县级及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工作要突出目标导向,稳慎认定、优中选优、循序渐进,着力解决部分非遗代表性项目中传承人空缺、队伍老化等问题,重点关注代表性传承人技能艺能、传承实践等相关情况,重点培养在乡村振兴中发挥积极作用的乡村工匠、技艺带头人、非遗工坊带头人等,构建合理的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梯队。

(二)推荐申报条件

1.熟练掌握其传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知识和核心技艺,从艺时间较长,在该领域或区域内被公认具有代表性和影响力。

2.在长期实践活动中,为该项目的传承做出突出贡献,积极培养后继人才。

3.遵纪守法,爱国敬业,恪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 

(三)申报材料

1.推荐申报表:包括申报人基本情况、传承谱系、技艺特点、从艺经历、传承活动及成果等。

2.证明材料:包括代表性图片、视频资料、荣誉证书、发表文章等。

3.其他有助于说明申报人代表性的材料。

(四)申报评定程序

1.申报单位或个人上报至县文化馆(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2.县文化和旅游局组织专家对推荐申报的代表性传承人进行评审认定,确定罗田县第三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录。

三、申报要求及时间

1.第四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开始,截止日期为2025年5月10日。

2.第三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申报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开始,截止日期为2025年6月10日。

3.申报材料需真实、准确、完整,严禁弄虚作假。

联系人:陈洪武15171709631

 

附件:

1.《罗田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书》

2.《罗田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县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申报表》



罗田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4月15日


附件1-罗田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书
附件2-罗田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县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申报表




编  辑丨徐浩罡

初  审丨胡胜娟

终  审丨梁慧敏  饶俊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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