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一份检察建议,修复一座古桥
发布时间:Nov 6, 2019 | 作者:
本报讯(通讯员付松林 吴航帆)10月30日,浠水县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办案检察官再次来到清泉镇十月村尽街桥,实地查看这座明代古桥的修复情况。当他们看到原来破败不堪的桥面、文物保护标志碑及桥梁周边环境得到很好整治和修复,成功办案的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位于清泉镇十月村黄家湾北侧的尽街桥通长17米,通宽6.5米,具有明代桥梁建造风格,1984年被县政府列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今年5月中旬,该院在履职中发现,作为明清古建筑、具有重要历史文化价值的尽街桥因年久失修、周边修路、筑岸、管网施工等建设行为造成文物保护标志碑和桥身破损严重。
5月20日,该院结合调查核实的情况,根据行政诉讼法、文物保护法和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公益诉讼的决定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向县文旅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该局认真履行法定监管职责,依法对破坏尽街桥的违法情形进行查处,并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文物古迹,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县文旅局高度重视检察建议,于2019年6月启动尽街桥文物保护维修工程。经过3个月的工程施工,先后完成了尽街桥河道淤泥清理、桥面杂草清除、文物保护标志碑修复、桥面及桥身修复等工程建设。修复完成的尽街桥以崭新的面貌呈现在当地百姓面前。
在该院的监督下,县文旅局还以此为契机,认真查找了当前文物监管工作存在的短板和漏洞,从加强执法力度、强化部门联动、重视文物宣传等方面,进一步明确工作思路,强化工作举措,促进全县文物保护工作取得新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