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文物局全力推动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安全责任
发布时间:Feb 28, 2018 | 作者:黄冈市文物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湖北省文物安全管理办法》,做好《全省文物系统文物消防重点》(第一季度)工作任务落实,黄冈市文物局全力推进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安全责任挂牌公示工作。
新年伊始,黄冈市文物局扎实履行文物安全监管职责,按照《省文物局关于报送2018年文物安全工作计划的通知》要求,落细落小文物安全目标,将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安全责任挂牌公示内容、“一处一策”工作文物保护机制等要求,纳入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签订的《黄冈市2018年度文物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中,同时制作省保及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建筑消防安全责任挂牌公示内容模板,发出专项通知,要求全市各地全力推进全市文物保护单位文物建筑消防安全责任挂牌公示等各项工作。
下一步,黄冈市文物局将按照文物安全政策法规系列要求,认真履职尽责,根据《2018年全省文物安全重点工作清单》等内容,继续推动各县(市、区)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切实履行文物保护主体责任,将文物安全纳入综治目标管理考评体系,纳入网格化管理,以有效举措和行动,推动文物安全各项责任落实,推动文物安全形势持续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