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获第四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资格
发布时间:May 3, 2018 | 作者:黄冈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
近期,文化和旅游部、财政部公布了第四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资格名单,我市入选示范区创建资格名单。
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是文化和旅游部(原文化部)、财政部在“十二五”期间共同开展的一项战略性文化惠民项目,于2011年启动,旨在探索建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可持续发展的长效保障机制,为同类地区提供借鉴和示范,为国家制定相关政策提供科学依据和实践经验。
在2017年,黄冈市就成立了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了创建规划和具体的实施方案,拟在规划期内,按照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中部)创建标准,结合黄冈实际,突出地方特色,重点实施“六大工程”,构建覆盖“市、县、乡、村”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在国内同类城市中发挥示范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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