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蕲春县文化馆是国家公益性事业单位,馆设四部一室一中心:文学部、文艺部、美术书法部、调研部、办公室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担负着全县文艺辅导培训,文艺精品生产,群众文化活动的组织举办及抢救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等职能工作,全馆在职21人,中级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