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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文物系统全面完成境内省级及以上文物保护单位文物建筑消防安全责任挂牌公示专项工作

发布时间:Mar 28, 2018 | 作者:黄冈市文物局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颁布的《湖北省文物安全管理办法》,按照省文物局《全省文物系统文物消防重点》(第一季度)工作安排,春节前,黄冈市文物局即组织各县(市、区)文物部门启动实施省级及以上文物保护单位文物建筑消防安全责任挂牌公示工作,截止目前,全市省级及以上文物保护单位文物建筑类共计110处,现已全面完成挂牌公示目标任务。

近年来,全国各地文物建筑火灾频发,文物建筑安全形势严峻。为推动省级及以上文物保护单位文物建筑消防安全责任挂牌公示工作有效落实,黄冈市文物局根据消防安全与文物保护政策,结合本地工作实际,专门研究制作了“黄冈市省级及以上文物保护单位文物建筑消防安全责任公示牌内容”模板,并附填写说明,发放各地;随后,黄冈市文物局又制作了《黄冈各地省级及以上文物保护单位文物建筑消防安全责任挂牌公示统计表》,将各地的公示牌公示情况进行了数据汇总,为实施挂牌公示和法规宣传提供了组织保障和技术支撑。

通过本次挂牌公示工作,黄冈各地强化了文物建筑消防安全工作意识,明确了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责任人消防安全责任,为提升全市文物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奠定了基础,为2018年黄冈文物安全工作开好了局。